没有受害人?——《没有受害人的违法》一文有感
今天读了薛兆丰的《没有受害人的违法》(2001年9月19日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),很受启发。但同时感觉仅从经济学视角看问题是不够的。
我把多余的面包给你,你把多余的牛奶给我。这样,尽管牛奶面包都没有增加,但你我的幸福却都增加了。这样浅显的道理,被概括为一个经济学的重要原理:“自愿交易可以无中生有地增进交易双方彼此的幸福”。
经济学的这个原理的确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实践价值,但这个原理不是普适的,不能无限推广。比如,它无法成为一个哲学命题。作为一个经济学原理,所谓自愿交易所增进的“幸福”,是指“快乐”或“快感”,是当下个人需要的满足。但在哲学的视野中,不仅要关照双方当下需要的满足,还要关照长远需要的满足,关照持续的幸福。当下需要的满足,并不都是有利于或有助于长远需要满足的。比如吸毒行为就是这样一种能够满足当下需要,而实则危害健康,甚至毁掉一生的行为。毒品交易,也经常是自愿的,你用毒品换我的钱,我用钱换你的毒品,我们两人各得其需,这似乎是双方的幸福都增进了,但我染上毒瘾了,离不开毒品了,没有远远不断的毒品供应,我就会感到陷入极度痛苦的境况,甚至感到生不如死。这时候我还会认定吸毒 [...]